置身“荒野”,一位中职生的实习进退

发布日期: 2024-12-19
来源网站:mp.weixin.qq.com
作者:新新NewTimes
主题分类:劳动者处境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中职生, 职业学校, 学生, 学校, 老师, 实习生, 同学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青年学生/职校/实习生
地点: 广东省

相关议题:实习, 职场欺凌, 职业教育, 压迫行为, 工作时间, 性骚扰, 劳动合同

  • 李欣欣和同学们被安排到与专业不相关的企业实习,违背了实习协议中“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规定。
  • 学生们在实习期间遭遇长时间站立工作、性别骚扰等问题,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 实习合同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拟定,但学生对合同内容了解不足,未能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
  • 学生们因为担心无法获得实习证明,对于实习中遇到的不公待遇感到无奈,不敢提出反抗。
  • 实习企业在安排工作内容时存在违约行为,但由于损失难以量化,实习生难以基于此主张权益。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2020年始,教育部明确高中教育“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在当前的教育体系中,普职分流比例为6:4,中职学生占比达到40%,这意味着每10个高中阶段的学生中,就有4个是中职生,这个比例甚至还会更大。中职学生群体已然成为教育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在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是诸多学校选择培养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即通过联系相关企业,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实践性教学,帮助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深入地了解行业需求,提升职业规划与发展的效率。

今年年初,就读于阳春市某中职学校的李欣欣结束了她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为了6月份顺利毕业升学,满足实习学分的硬性要求,李欣欣和她的同学们需要接受老师的安排,到校企合作的企业方完成为期三个月的实习。欣欣共进行了两段实习,一段在珠海,一段在东莞。

事实上,在中职生群体中,还有很多个“李欣欣”。采访中,我们发现他们的经历并不顺利。实习,本应是学生们提升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却因为种种遭遇成为了他们职业生涯中的阴影。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经历也让我们看到了校企合作仍存在着较大的提升空间……

作者| 丘一茜 钟玉娟 刘俊辉

编辑| 李彦妮

指导老师 | 陈显玲

困惑重重的实习

1月份的广东略带寒意,但总体还算温和。学校不大,午餐时分,熙熙攘攘的学生不断走过,不少人还在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上午的实训课程。

高三班的李欣欣随着人群向食堂走去,步伐略显沉重,手上拿着刚刚收到的实习通知。实习终于有着落了,这本是一件好事儿,但面对未知的工作和需要同步兼顾的春季高考,欣欣感受到的是不安。

“我很诧异实习是墨盒质量检测,这跟我学的没有任何交集!”李欣欣的专业是幼儿保育,但接下来,她将前往珠海的一家激光打印机厂实习三个月,以此获得实习学分。

学校下发的实习通知很急,当天下午,李欣欣的班主任便拿着一叠刚打印好的名单匆匆忙忙地走进教室。学生们带着对上午收到的实习通知的困惑,望向老师堆在桌上的一沓资料,期待着能够得到解答。

老师拿起堆在最上方的名单,站在木质讲台上念了起来,“陈启,墨盒搬货员;林佳芊,墨盒标签员……”没有像学生们预想的那样,班主任只是机械地宣读着学生的名字和对应的实习企业与岗位,既没有对这些岗位做任何解释,也没有提及这样安排的原因。

台下的学生们互相交换着疑惑的眼神,窃窃私语,很多人都不满意自己的岗位,但没有人敢打断老师,提出问题。“不满意也没办法啦,不去的话学校就不给我们发毕业证了。”

“我们班一共52名同学,其中46名都被安排到相同的企业。只是岗位不一样。”剩下的同学则因为成绩好,被挑选参加本科竞赛而留在学校培训,他们的实习将延后至明年。

随后,老师又从文件夹中拿出一摞劳动合同,让班长分发给学生们签字,并表示尽快上交。

“好多字呀,老师又催得急,我们也没怎么细看。”这份合同是由校方和企业共同拟定的,学生们对内容并不了解。

比起合同中甲、乙、丙三方繁杂的权益关系,他们更关注的是合同上提到的底薪数字——1900元。对于大多数没有实习、工作过的孩子们来说,包吃包住还有近2000元拿,这样的条件足以让他们心动又憧憬。

劳动合同、甲方乙方,这些名词对于这些未成年的职校生们来说,陌生又复杂,“我还算比较谨慎,和一些熟悉的同学讨论了一下,但当时我们都觉得可以接受。”最终,李欣欣和同学们还是在与自己专业没有任何相关性的实习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该校的管理人员表示,“我们给学生统一安排实习,会优先考虑环境安全,管理规范的大型企业,所以就不能够 100% 做到专业对口,如果学生有需求的话,学校也允许自主实习。”

在合同的第二页“甲方权利与义务”处第一条清楚地写道,“甲方(企业)提供的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安排丙方(学生)跨专业大类实习。”

中山市某律师事务所的高律师表示,企业在实际安排实习工作内容时与实习协议约定内容背道而驰,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实习生想基于该违约行为主张损失比较困难,因为这种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无法量化。”

李欣欣实习合同 | 图源受访者

老师站在讲台上,默默地看着这一切,没有发表任何言论,只是完成了他的“通知义务”。

在这个重要的人生节点上,每个学生都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了选择。签完字后,李欣欣和她的同学们简单地将合同签字页拍照发给家长后,便匆匆上交给老师了。

第二天,学校统一给这批即将去实习的学生们召开安全教育会,不过一直到会议结束,老师都仍未提及岗位的具体介绍、注意事项以及后续的安排。

一周之后,企业方一早便派来大巴车,将李欣欣和她的同学们从学校接走,前往珠海。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奔波,大巴车在一扇大门前缓缓停下,学生们纷纷挤到窗边,打量着这个即将生活三个月的地方。待下车取完行李后,李欣欣和同学们被工厂安排的主管领着先去了宿舍。“宿舍还是不错的,挺干净宽敞的,东西也都齐全。”

收拾安顿好之后,他们被告知正式上岗前需要进行入职体检和签约。“流程很正规啊,我们都很期待,但就是体检还要我们自己掏钱。”体检费45元,这是中职生们来到这家工厂“上缴”的第一笔费用。虽然不解为什么不是学校或企业承担费用,但学生们依旧服从安排完成了体检和入职签约。

李欣欣实习宿舍 | 图源受访者

入职体检表与报道通知 | 图源受访者

只有三天的工作

中午短暂的午休过后,李欣欣和同学们在主管的带领下,参观了工厂。“刚进去的时候还是觉得挺新奇的,工厂很大,也有很多在学校里见不到的器材。”看着在各自岗位上熟练操作的正职员工,学生们对未知工作的不安也很快被兴奋和期待所取代。

第二天,李欣欣和同学们一早便起床收拾好,来到工厂集合。主管点完名后,对每个岗位都进行了简单的介绍。

李欣欣的岗位是墨盒质量检测员,她的任务是确保每一个出厂的墨盒都能达到公司的质量标准,具体操作需要欣欣先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一批新生产的墨盒,然后逐一将它们放置在测试机的指定位置。待仔细检查墨盒的外观,确认没有划痕或明显的缺陷后,检测员打开测试软件,输入墨盒的批次号和序列号,以便追踪每个墨盒的测试结果。这时测试机开始自动对墨盒进行打印测试,模拟实际打印过程中墨盒的表现,包括墨水的流动性、色彩的饱和度和打印的清晰度。

工作并不算太难,跟着正职员工熟悉了几遍之后,欣欣就可以自己动手操作了。第一次接触墨盒的生产过程,学生们一开始都干的很起劲,但时间一长,腿便有些站不住了。

从早上八点半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一点到五点半,学生们需要全程站着完成工作。到下班打卡时,因为长时间的站立,李欣欣的膝盖想要弯曲变得艰难,只能跟同行的同学互相搀扶,一点一点往前挪“明明操作台都是够宽的,能放下一张椅子,但是我们就是不能坐。”

工厂里的其他工作同样不允许坐着完成。男实习生们搬运重物后,腰部的肌肉会紧绷起来,在弯腰或转身时都会感到刺痛。“我们刚从学校里出来嘛,又没干过,其实挺累的,还是上学轻松。”

不仅如此,无休止的性别骚扰也让李欣欣和同学们倍感困扰。在这样一个以男性为主导的工作环境中,女实习生们的安全和尊严面临着挑战。“我实习的时候就听女工们说厂里时常发生男的骚扰女工的情况,他们会主动搭讪,甚至在车间里动手动脚。”

就在实习的第二天,跟她一起到厂子里的一位女实习生就遭到了来自车间某男工的撩拨与挑衅。“那个男工当时就问那个女孩儿晚上要不要一起出去玩玩,还摸她腿。可能还发生了点别的。”女实习生忍受不了,当天晚上就拎着行李箱直接离职了。

学生们也试图向工厂主管提出反抗,不过却得到令人气愤又无语的回答,“动手动脚都是很正常的事啊,每天都会发生。”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在厂子里,男性骚扰女性,似乎成了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不把事情闹大”是基本原则,主管们也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个主管他自己也会时不时拍拍女生的肩膀,挑逗她们。”女实习生们都感到非常不舒服。“她(离职女生)还挺勇敢的,我们当时都觉得恶心想走,但没人敢,要不实习证明就没有了。”

这天下午,生产线又出了问题。其中一台质检机器突然出现故障,导致整个这条水线全部停滞,大家只好站在岗位上等着维修人员。本就临近年末,订单量比平时都要多,“罢工”的机器更是耽误了工程。

屋漏偏逢连夜雨,在后续的质检环节,又发现了一批产品存在严重缺陷,需要紧急返工。本就紧张混乱的工作节奏变得更加急促。焦虑的气氛弥漫着整个车间,李欣欣在疲惫中努力维持着生产线的运转,心中的不安也在不断累积。

到了第三天,情况进一步恶化。主管突然宣布,由于订单积压,所有工人包括实习生必须加班完成生产任务,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这个消息就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棵致命稻草。

“当天早上就走了好几个同学,觉得太累了,干不下去了。到了下午,基本我们学校去那里的学生都走了。”

学生家长群内消息 | 图源受访者

“我们又不是厂里的正式员工,没有经历过这么高强度的工作。但直接就被要求强制加班,这非常不合理。”

在李欣欣看来,尽管学校安排的实习与自己的专业不匹配,但或许能学到一些东西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事实却是,这仅仅只是一份重复且枯燥无味的流水线工作。

“在厂里大家好消极,是一种精神折磨,像是把自己消磨掉了。”学生们的精神和身体都已达到了极限,在走出车间的那一瞬间,李欣欣甚至觉得即使学校压毕业证也没关系了,先“逃”出去再说。

实习生们走了,工厂的生产线短暂地恢复一片安静,只有三五个老师傅操控的机器还在发出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学校没有派人来接他们,李欣欣和同学们只能三三两两地拼车离开,走之前还被企业要求签下了“回程一切后果自负”的保障书。

“我们自己打车回家了,又付了一些车费。”三天内,由于学生们并未完成厂子里的任务,所以也拿不到工资。除了享受到免费的宿舍,学生们这三天下来还自费了近400元,包括体检费、工作服费、日常吃饭零食费、回程车费。“亏死了,干三天这么累,还倒贴。”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就业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如果将上述学生们自费费用中的体检费与工作服费视作实习费用之一,那么企业理应承担这笔费用。

“针对入职体检费,并无现行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约定,具体要看企业是否在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时有无明确要求,如果明确告知了,那么就应由实习生自行承担。(李欣欣这件事)企业在未事先告知且实习协议签订后要求实习生支付体检费,也即一份合格的体检报告并非入职所必须的材料,因此入职体检系企业的单方要求,从民事法律逻辑角度出发来说应当由企业承担。”高律师补充。

回到学校后,学生们跟带班老师汇报了在厂子里发生的事情,不过老师表示都是“企业定的”,他们也没办法提供解决方案,但后续会为学生们安排另外一份实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

实习快速地开始,又草率地结束。

缺位的保障

李欣欣的第二段实习是在东莞某电子厂做插件工,负责将电子元件精准地插入线路板孔洞,确保电子元件的紧密连接。这项工作需要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精准的操作技术,对于电子元器件的性能也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工厂里,生产流程会被划分为几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被称为“拉”。每条拉上有一个负责人,称为“拉长”,相当于组长,负责整条生产线的人员管理、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安排。

与上次经历相似,李欣欣再次需要面对强制性的加班,这让她苦恼不已。“我们去这个厂的第一个晚上,厂那边就有人来通知我们,说是必须要加班。”

两段实习中,校方与企业协商的分别是底薪1900元和1950元的合同,都明确标注“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8小时,如有加班,需征得学生同意。”

李欣欣实习合同 | 图源受访者

但现实情况是,并没有人来问过学生们的意见,工厂内全部是强制的无休止加班。

“需要明确的是,实习生不能加班。”高律师解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工作的通知》第四条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企业不能安排仍为在校学生的实习生加班。让实习生加班的行为,不论实习生是否愿意,都违反了国家规定。其次,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加班本身就应征得劳动者同意,类推实习生也是一样的,强制加班一定是违法行为。”

第二段电子厂实习期间,李欣欣一个月内几乎有26天都在加班,每天的工作时间长达11-12小时。当被问到为什么这次不离开时,李欣欣表示,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离职的话就真的拿不到毕业证了。

学生们不是没反抗过,学校内负责跟进实习的老师也会向企业反映,但工厂却表示,这些工作内容和薪资都是学校拟定的,企业只是盖个章,不负直接责任。学生们就像是被舍弃的皮球,被校企双方踢来踢去。

既然大家都不满意合同的内容,那么这份实习合同究竟如何成立?

在中职教育的校企合作模式下,学生参与企业实习或工作的合同手续往往由学校方面负责处理。具体来说,学校作为学生的教育管理者,先与企业进行协商,并代表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这种做法旨在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实习期间的工作条件、薪资待遇和工作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

校企合作,学校的角色本应是学生的坚实后盾,捍卫他们在实习期间的权益。而学校并没有充分保护学生权益,导致其不负责任的监管行为让企业趁虚而入,利用制度漏洞压榨学生。“可能就是通过各种的不合理让我们主动离职,这样他们就不用给我们钱,但还干上活了。”

“很多时候企业愿意给实习岗位,学校才有机会合作,校方很被动。”一位职教领域的学者表示。

阳春市某中职学校的负责人介绍,从实习开始到结束,校方全程都有安排跟班老师,但会进行定期更换,周期为两周一次。“学校的在职老师并不多,人员调配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但一般都是优先安排专业课的老师。”

“老师有时候会跟主管来我们工作的地方了解一下情况,但就来过两三次。一般都让我们在实习生微信群里直接反映。”有一次,李欣欣因为实在不适应插件生产线的节奏,向一位老师私信,提出更换工作岗位的需求。该老师向工厂反馈后,没有得到任何解决方案,同时,这位老师的轮值期结束了,就不再管了。

“自从换了跟班老师后,这件事情似乎就被搁置了。” 下一位老师轮值时,李欣欣害怕重蹈覆辙,便没再提出任何请求,她依旧在这个岗上做下去。“沟不沟通都一个样。换拉没有主管同意是很难的。”

据跟班老师反映,实习期间有一个学生发烧,向拉长请假但未被批准,工厂依然让他带病工作到晚上10 点,即使学校这边去协调也依然不行。

广东省梅州市田家炳高级职业学校的管理人员表示,“我国在学生实习的校方管理方面,普遍存在一定的困难,上级要求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都需要有老师驻企指导,但是学生实习地点分散,规模也不统一,实操中很难去实现。”

“但我们也会通过监管的班主任或者老师,及时沟通与跟进。一旦学生出现岗位不适应,安全后勤保障和薪资安排等问题,我们也会抓紧和企业协调。当然了,这靠我们单方面努力还是远远不够的。”

今年九月,李欣欣已经成功通过考试实现了自己的升学目标。目前,她正在享受自己的大学时光,学了自己喜欢的护理专业。

针对校企合作的国家规定早已出台。2018年,针对的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以教育部为主导的“六部”就制定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指出校企合作的主导者为校方,推动和行业指导者为政府,实施主体为校企双方,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在产教融合中的身份和作用。

作者曾尝试电话咨询12333劳动保障部门,询问中职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但被告知该部门无权为实习生提供保障,如需维权则需要寻求法律援助,而律师的观点也印证了这一点。“实习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实习协议被视为民事合同的一种,适用《民法典》,实习生的合法权益亦由《民法典》保障。”

“是否有考虑过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呢?”欣欣表示,“我不太清楚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法律保障,也没有人告诉我们可以去维权。过去的事情发生了也没办法弥补。如果当时有了解的话,或许会有一定的作用吧。”

(文中李欣欣为化名)

新新报融媒体总监 | 李彦妮

新新报主编 | 张梦原

初审 | 陈显玲

二审 | 彭华新

终审 | 周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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