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逼程序员离职,设“监狱式”待岗工位

发布日期: 2026-08-25
来源网站:mp.weixin.qq.com
作者:合作与劳动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程序员, 离职, 待岗, 劳动监察部门, 劳动者协商, 主动离职, 工位, 公司, 裁员, 单方面
涉及行业:互联网信息服务, 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相关议题:肮脏或危险的工作环境, 工资报酬, 工人仲裁/起诉, 工人隐私(劳动监控), 压迫行为, 职场欺凌,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拖欠工资

  • 深圳某公司为拒绝主动离职的员工设置待岗工位,地点距住所约50公里,办公空间狭小、暴晒且无空调,并要求每日四次打卡和全程监控。
  • 陈先生入职五年后,公司以项目收缩为由劝其离职,只提出两万元慰问金;他拒绝后,公司单方面安排待岗,并称不接受就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薪。
  • 包括陈先生在内,十余名员工面临类似安排;他们投诉后被告知,这类情况较难介入,劳动监察主要受理欠薪类投诉。
  • 文章指出,公司通过恶劣工作条件施压,意在让员工主动辞职,从而减少本应支付的经济补偿。
  • 律师认为,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企业单方面变更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应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一个四五平方米的玻璃隔间,暴晒无空调,离住所50公里外的偏僻地点,每日四次打卡、全程监控——这是深圳某公司为拒绝主动离职的员工陈先生专门设置的待岗工位。这个被网友称为“监狱式工位”的安排,在2026年8月中旬引发广泛关注。

(下图来自于广东民声热线抖音视频号)

陈先生入职该公司五年,以项目收缩为由,公司提出给予两万元慰问金,劝其主动离职。陈先生拒绝后,公司单方面启动待岗方案,并在距其住所50公里处租下这间共享办公室。公司声称,若不接受,就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包括陈先生在内,十余名同事面临同样处境。当他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得到的答复是:此类情况难以介入,仅能受理欠薪类投诉。(参考光明网新闻报道)

陈先生所处公司的裁员逻辑是,用恶劣的工作条件层层施压,逼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便可省下本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陈先生入职五年,若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支付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两万元的“慰问金”显然远低于法定标准。

律师指出,工作地点和工作条件是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单方面变更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恶劣办公环境涉嫌变相逼迫离职,劳动者应及时保留证据,为仲裁或诉讼做准备。

更值得关注的是,地方劳动监察在此类“软裁员”面前的无力感。对于劳动监察部门,不应当上级重视什么,就管什么,软裁员对于劳动者同样损害重大,公司可以借助法律的漏洞不废一分钱逼迫员工离职。

而对于一家企业,若连体面辞退员工的担当都没有,又如何谈得上对员工真正的尊重?法律的红线不该因为企业花样翻新的手段而变得模糊,劳动者的尊严也不该在漫长的维权中消耗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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