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入职背调越界了
来源网站:news.qq.com
作者:中国青年报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入职, 用人单位, 求职者, 记录, 公司, 交通事故, 越界
涉及行业:服务业, 互联网信息服务, 交通物流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上海市
相关议题:失业
- 王先生已通过两轮技术面试并收到录用通知,却因几年前一起已赔付结案的普通交通事故在背调中被标为“黄灯”,最终被取消录用。
- 在新公司HR催促下,王先生已向原公司提出离职并为新工作租房,录用取消后面临无法入职、原工作也失去的处境。
- 类似情况还发生在小罗身上,其因一起已结案的物业费民事诉讼被背调机构标为“黄灯”,影响了求职。
- 涉事背调机构称可查询求职者民事诉讼记录,甚至包括离婚诉讼等隐私性较强的信息,引发个人信息来源和使用边界的疑问。
- 有律师认为,用人单位能了解的应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前述背调做法已超出必要范围,以此拒绝求职者缺乏充分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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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竟成背调“污点”?据《扬子晚报》报道,王先生近期通过了上海某互联网公司的两轮技术面试,成功拿到技术岗位的录用通知。然而在背调环节,几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成了入职的“拦路虎”。
2023年3月5日,王先生租车出行时与他人发生碰撞,因保险额度不够,伤者将他和租车公司起诉到法院。判决书显示,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负全责。2024年10月30日,法院判决王先生承担保险额度之外的8.4万元赔偿,他很快支付了赔款,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不过,这起事故被第三方背调机构标注为“黄灯”,即“中风险、建议重点关注”,该互联网公司因此终止录用王先生。
其实,从判决书不难看出,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不涉及酒驾、逃逸等严重情节。更何况,王先生履行赔偿义务及时到位,案件早已了结。这样一桩已尘埃落定的民事纠纷,竟被当作背调“污点”,于情于理都令人费解。
棘手的是,此前该互联网公司的HR曾催促王先生尽快从前公司离职,王先生也已提出离职,甚至为新工作租好了房子。如今录用被取消,这意味着他既无法入职新公司,又丢掉了原有工作,两头落空,再加上租房等各种开销,损失着实不小。这笔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类似遭遇并非个例。据报道,去年小罗(化名)应聘某零食公司的运营客服岗位,因一起拖欠物业费引发的民事诉讼,同样被背调机构亮起“黄灯”,导致求职遇挫。法院判决后,所欠物业费已被执行,此事早已结案。负责此次背调的,正是前述王先生事件中的同一家机构。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询问该背调公司如何查到裁判文书网上经过匿名化处理的民事诉讼记录。其工作人员称,他们有自有渠道进行核实,查询的都是公开信息。随后,记者又以咨询业务的名义联系该公司,其业务员透露,求职者的民事诉讼记录都能查到,甚至包括隐私性很强的离婚诉讼信息。问询中,对方还直言不讳:“如果大家都用公开信息,那要我们第三方干什么?”
值得追问的是:这些本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背调公司究竟通过何种途径获取?而这一系列操作背后,是否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种种疑问,有待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并进一步调查与认定。
近年来,背调需求的旺盛,催生了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国内背调相关现存企业有100余家。颇为荒唐的是,时下竟还流行起了“反背调”业务。据了解,电商平台和社交媒体上的“反背调”商家声称,可以帮助求职者优化应答方案、代接背调电话,还能帮求职者下架诉讼记录,“保证”客户通过背调。
这种“魔幻”局面,折射出入职背调的不规范现象。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的,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个人信息保护法也确立了“最小必要原则”。若是以此为准绳反观前述案例,相关企业的背调显然已超出合法范围,由此拒绝求职者,更缺乏充分的法律支持。
为此,有关部门有必要进一步细化背调的相关要求及规范,将现行法律条文中的“最小必要”等原则性要求,转化为更具操作性的具体条款;特别是要明确界定“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范畴,哪些信息可以查、哪些不可以,都应制定清晰的清单和边界。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越界背调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切实提高违规违法成本,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
对用人单位而言,要建立与岗位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差异化背调标准,而非动辄“一刀切”。毕竟,求职是双向选择,企业有权考察求职者的能力,但也应有对求职者隐私的基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