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司称资源整合,要“一人双岗”!工作加量不加“价”!员工拒绝遭开除!怒而诉至法院→

发布日期: 2025-11-18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上观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用工自主权, 公司, 商场, 内容, 工作量, 违法
涉及行业:批发/零售, 服务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上海市

相关议题:工人仲裁/起诉,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劳动合同

  • 公司以资源整合为由,要求员工吴某在原有岗位基础上,额外承担另一商场的行政工作,导致工作地点和服务人数大幅增加,但未相应增加报酬。
  • 吴某因拒绝承担超出原劳动合同范围的工作,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法院认定公司在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增加工作岗位和工作量,属于不合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构成违法解除。
  •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需向吴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8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公司以“资源整合”为由,

要求员工承担翻倍的工作量,

但工作加量不加“价”!

员工拒绝“一人双岗”后,

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

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闹至法院…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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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吴某系某商业管理公司高级行政主管,主要负责公司运营管理a商场的行政工作。一日,公司通知吴某,b商场要与a商场的团队进行资源整合,b商场的行政工作后续也由吴某负责,工作地点从1个变为2个。吴某表示拒绝。公司以吴某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吴某认为,公司的要求不合理,a商场与b商场分为两个地点办公,服务人数由40人增至120人,大幅增加了其工作量,超过了劳动合同签署范围,属于不合理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

公司认为,企业有用工自主权,公司对吴某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调整,并未显著增加吴某工作量,对工作内容调整不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

吴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获支持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需支付赔偿金超28万元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可以在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件下,基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等进行变更或调整。

本案中,吴某原仅负责a商场的行政事务,公司还要求他同时负责b商场工作,这导致他的工作地点和服务人数都有很大的变化,工作量大幅增加。公司此举看似没有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但实际是在未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劳动者一个工作岗位,已经超过了吴某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其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预期,本质是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公司在未与吴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以吴某“拒不履行工作职责、构成严重违纪”为由,显然是违法的,属于企业不合理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表现。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吴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万余元。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社长有话说

@用人单位

如因经营需要,

希望劳动者在原岗位职责之外

承担更多工作内容时,

应当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

尊重劳动者的意愿与权益。

@劳动者

如认为工作量增加过多、责任过重,

或报酬与付出不匹配,

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沟通,

必要时,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奔赴,

才能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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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封面:

文中均为化名

申工社综合整理自上海高院、央视网等

本期编辑:狄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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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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