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找个工作 结果考了9个证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华商网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家政, 女士, 培训, 公司, 课程, 证书
涉及行业: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物业服务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陕西省
相关议题:职业培训, 工人仲裁/起诉, 考试, 招聘
- 籍女士原本应聘家政公司的“接打电话”岗位,面试后却被告知需先参加培训、考证后才能上岗,随后累计缴费2.3万余元。
- 培训过程中,公司又以“适合做讲师”“私密保养赚钱多”等说法推荐升级课程,籍女士先后支付讲师升级费和私密课程费用。
- 籍女士称,部分课程实际授课时间很短,收纳师和讲师课程甚至没有培训就发了证,她目前拿到9个证,但工作仍未落实。
- 籍女士要求退费后,公司表示已学习一两个月且证书已发,无法全额退款,但可协商退还部分费用;双方目前未达成一致,她已提起诉讼。
- 律师分析称,这类合同更接近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缴费后一概不退”等格式条款无效,但是否全额退款,要结合培训是否实际提供、服务质量和证书情况判断。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应聘家政公司“接打电话”岗位
被诱导参加各种培训
累计交了2.3万余元
课没怎么上,证已拿到9个
担心再次被推销课程,求职者决定退费
>>公司回应
可退部分费用
需双方协商再定
>>律师分析
“一旦缴费概不退款”等格式条款依法无效
能否全额退款取决于多因素综合考量
“本想去应聘家政接打电话的工作,结果前前后后交了两万多块钱,拿了一堆证,工作却没着落,退费也无门。”7月27日,西安市民籍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自己近半年来陷入的一场“求职变缴费”的维权困局。
面试后签技能咨询服务合同
累计缴费达2.3万余元
今年2月底,籍女士在一求职网站投递了自己的求职简历。很快,她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西安百年盛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邀请她第二天前往位于未央区方新路公司所在的办公地点参加面试。电话里,对方称公司从事家政业务,岗位是“接打电话”。
第二天上午,籍女士如约参加了面试。然而,面试后并未直接安排工作岗位,工作人员表示,籍女士对家政行业还不了解,需要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取相关资格证后,才能安排上岗。“当时我想着学个东西,对行业了解一下再工作也行。”籍女士回忆说,在这种心态下,她决定缴纳费用开始学习。当天下午,她就进入了教室,开始学习育婴课程。
但培训一开始,籍女士就感觉有些不正常。“教室里有十几个人,课还没上多久,讲师就私下跟我说,我形象气质好,适合做讲师,劝我‘升班’,说当讲师收入更高、更有发展。”籍女士称,自己当时“脑子一热”,又缴纳了1万元的讲师升级费用。
在她与该公司签订的技能咨询服务合同中,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籍女士支付了19800元。合同中服务内容及方式为:包括岗前技能介绍、岗前技能授课学习、岗前技能指导训练、岗前技能结业考核及与技能相关的就业指导;服务时间:2025(应为2026)年2月25日;授课日:周一至周日。
随后,公司又以“私密保养赚钱多”为由,动员她再交3980元学习私密课程。至此,籍女士累计缴费已达2.3万余元。
部分课程根本没有开课
证书就已经发了
交完钱后,籍女士发现培训状况与当初承诺相去甚远。她向记者详细描述了上课过程:“开始上的是育婴,上了十几天,每节课约一个半小时,都是早上。后面陆续又上了早教课、小儿推拿,完了又继续上产康催乳。产康催乳上了两天,又跑去上营养餐。”课程东拼西凑、毫无章法,哪里开新课了就去上。据籍女士统计,多数课程实际授课时长很短——小儿推拿总共不过四五个小时,早教仅上了两节课。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部分课程根本没有开课,证书就已经发了。“收纳证和讲师证从来就没有培训过,证书却已经拿到手了。”籍女士说,她目前手上共有9个证,包括月嫂、育婴、早教、小儿推拿、收纳师、养老护理、康复理疗、陪诊、讲师。而据她了解,有的证书并非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正规职业资格证书。她质疑道:“课没怎么上,证倒是全发了,这到底是培训还是卖证?”
退费协商陷入僵局
已于5月20日提起诉讼
让籍女士下定决心退费的,是4月20日发生的一件事。“之前正常上课的一位老师突然离职,我感觉公司内部出了问题。”籍女士说。担心在培训过程中再次被推销课程,籍女士最终决定退费,并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可以继续学,也可以来办公室做电话推销工作,但退费需“向领导汇报”,之后便再无音信。
今年5月份,籍女士再次与公司交涉,依然无果。无奈之下,她开始通过行政渠道维权——向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投诉资料,并于近日补充了材料,目前仍在等待回复。同时,籍女士于5月2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接到缴纳诉讼费的通知。与她情况类似的还有郑女士和张女士,目前张女士也已提起诉讼。
据籍女士反映,此前有学员曾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但行政调解均未能推动公司退费。
公司回应:可退部分费用,需协商再定
针对籍女士的投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了西安百年盛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核实。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应称,曾主动联系籍女士到公司协商退费事宜,但籍女士始终未到场。对于全额退款的诉求,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她在我们这边已经学习了一两个月,证书都拿到了,要求全额退款我们肯定是退不了的。”
但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协商退部分款项时,对方给出了肯定答复。该工作人员还提到,籍女士前期学习状况“挺好的”,后期可能是因为有一位讲师离职,给学员说了一些情况,导致籍女士产生了退费念头。
对于公司要求“到场面谈”的说法,籍女士并不完全认同。她告诉记者,此前在电话中她曾明确要求公司给出一个明确的退费金额,“能接受就接受,接受不了就走法律途径。”但对方始终没有回应。
律师解读
招聘变培训 培训费该不该退?
针对这起纠纷,华商报《法治周刊》专家库成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旦缴费概不退款”等格式条款依法无效
朱长江表示,籍女士与公司签订的《技能咨询服务合同》,从法律性质上看,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教育培训服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教育培训合同的核心是“服务与接受服务”,双方地位平等,一方提供技术培训,另一方支付培训费用。
本案中,籍女士并未与公司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她未被纳入公司的考勤管理体系,未获得稳定的劳动报酬,公司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籍女士支付费用的目的是“接受培训、获取证书,进而获得工作机会”,而非“提供劳动、获取报酬”。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保护性规定,而应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
如果合同中写明了“一旦缴费概不退款”“课程不退不换”之类的条款,该类条款在当前法律环境下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能否全额退款取决于多因素综合考量
朱长江说,籍女士以“服务存在瑕疵、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全额退款,这一诉求在法律上具有一定依据,但能否获得法院全额支持,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
首先,籍女士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若公司确实存在课程安排“东拼西凑、毫无章法”,小儿推拿总共不过四五个小时、早教仅上了两节课,收纳证和讲师证从未培训却已发证,这些事实若经法庭查证属实,足以证明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系统、完整的培训服务,致使籍女士“获得系统的技能培训和正规资格认证”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能支持解除合同。
其次,籍女士可以主张公司构成违约甚至欺诈。公司以“招聘”为名行“培训收费”之实,在面试环节以“先培训后上岗”为由诱导缴费,这一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所禁止的“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违法行为。如果能够进一步证明公司在招生宣传中存在虚假承诺、夸大培训效果等行为,还可能构成民事欺诈。
但是,“全额退款”并非必然结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籍女士已经接受了部分课程(尽管质量存疑),也实际拿到了9个证书(尽管部分未经培训),这些都属于“已经履行的内容”,法院在判决退费时通常会予以折价扣除,而非简单地全额返还。
律师建议
如何应对公司的“不协商”态度?
朱长江建议:第一,坚持诉讼进程,不因对方消极态度而动摇。公司以“籍女士未到场”为由推诿协商,这种“不协商”态度本身并不能成为阻却诉讼的理由。
第二,充分利用证据优势。籍女士需要系统梳理并固定全部证据——包括合同原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课程安排通知、证书复印件、行政投诉记录等。这些证据是证明公司违约事实的关键。
第三,合理设定诉讼请求。建议将诉讼请求设定为“解除合同并返还未能按约提供的培训服务对应的费用”,而非机械地主张“全额退款”。避免因诉求过于绝对而在诉讼中陷入被动。
律师提醒
牢记“入职不交钱”的基本原则
第一,牢记“入职不交钱”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任何在入职前以“培训费”“报名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缴费的行为,都极有可能是骗局。
第二,审慎签订任何书面文件。在签订合同前,务必逐条阅读合同条款,特别关注退费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对于重要承诺应要求写入合同或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
第三,核实企业资质。面试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平台核查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经营范围、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记录。对于职业中介,要查看其是否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第四,保留全部证据。从第一次接触招聘信息开始,就要有意识地保存招聘简章、聊天记录、邮件、合同、付款凭证等所有相关材料。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
第五,遭遇侵权后多渠道维权。一旦陷入类似困境,应立即停止付款,向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多渠道投诉举报;如涉嫌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行政调解无果的,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公司转移资产。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杨平 漫画/张永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